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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受理「臺中市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

依據:「臺中市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作業要點」第4點。

公告事項
一、救助目的為協助遭受急難之臺中市社會住宅住戶安居,使不致因急難而影響居住權利。

二、救助對象及資格條件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之臺中市社會住宅承租人或其共同居住者。

三、救助分級標準及額度
(一)救助分級標準
1、第一級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金額計新臺幣一萬元以下者:給予二期承租臺中市社會住宅固定金額租金減免。
2、第二級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金額計新臺幣一萬零一元以上、兩萬元以下者給予三期承租臺中市社會住宅固定金額租金減免。
3、第三級領有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金額計新臺幣兩萬零 一元以上者給予四期承租臺中市社會住宅固定金額租金減免。

(二)固定金額減免額度
1、一房型:減免新臺幣三千元整。
2、二房型:減免新臺幣六千元整。
3、三房型:減免新臺幣九千元整。

四、救助方式依核定減免之金額及期數,於社會住宅租賃費用(含租金、管理費及車位使用清潔費)抵扣,不以現金發放。

五、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詳附件)。
(二)與臺中市政府簽訂之社會住宅契約書。
(三)以申請當月回推,政府機關於六個月內核發之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函文(同一函文僅得申請本救助一次)。
(四)其他必要之文件。

六、申請方式
(一)期間自115年1月2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方式申請人檢具第5點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向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提出申請。

七、辦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二)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9300。
(四)申請書取得方式:自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索取或自網站下載【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社會住宅」→「臺中市政府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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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09
  • 發布日期: 2026-01-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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