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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修正「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

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
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

內政部移民署修正後「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詳如附件。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之1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接受面談。

團聚須通過面談始可入境,且據以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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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23
  • 發布日期: 2024-1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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