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法令宣導 > 其他機關政令宣導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修正公告】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臺中市政府公告
臺中市政府公告

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並自即日生效,詳如附件。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05
  • 發布日期: 2024-12-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11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