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長輩走失,愛心手鍊讓您安心!
協助家中可能走失的親友申請愛心手鍊,預防遺憾發生。
🔵申請資格:設籍臺中市有走失之虞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持有新制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身心障礙類別為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註釋【6】、【10】、【11】、【12】、【13】等任一項者。
2.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診斷證明書(需符合智能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精神疾病相關等任一項)。
3.警察局走失記錄。
4.持有重大傷病卡(智力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精神疾病等任何項目)。
5.失智評估量表(CDR)(需蓋有醫院大章)。
🔵費用:
1.經審符合資格者,由【政府全額補助】手鍊製作工本費200元及檔案管理費每年500元(期間愛心手鍊若遺失或損毀,重新申請需自行負擔重新製作手鍊費用200元)。
2.未符合資格者,可自付工本費200元及每年檔案管理費500元,向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提出申請(電話:02-25971700)。
🔵應備文件:
1.愛心手鍊申請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2.使用人及連絡人身分證影本。
3.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三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書、警察局走失紀錄影本或重大傷病卡影本或失智評估量表(CDR)(需蓋有醫院大章)(請擇一檢附)。
🔵受理單位:臺中市各區公所。
🔵服務專線:(04)22289111#37454池約用人員。
🔵作業流程:申請人檢附證件並填寫申請表/區公所初審/將個案資料傳送社會局確認及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建檔。
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官網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807828/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