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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戶籍遷徙應依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

【宣導】戶籍遷徙應依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
【宣導】戶籍遷徙應依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

虛報遷徙,小心違法又無效

設立戶籍應有居住之事實,無居住事實切勿虛偽申報戶籍遷入或住址變更登記,會造成戶籍登記不正確,不論目的為何,如經戶政事務所查察確係虛報遷徙,將依戶籍法第76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23條之規定,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為撤銷之登記,以正確戶籍登記資料。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31
  • 發布日期: 2023-01-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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