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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變更作業流程

作業流程

權責單位

步驟說明

1.受理

窗口作業人員

1. 承辦人員問候民眾申請案件。
2. 判斷其辦理項目,包括原住民身分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

2-1審核證件及申請人資格

窗口作業人員

1. 依據民眾欲辦理的原住民身分登記項目,審查所應檢附的證件是否齊全,申請人是否適格。
2. 本人因故未能親自辦理時,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
3. 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共同申請,如父母之一方未會同申請時,需附他方之同意書。
4. 檢視委託書、同意書是否填寫正確。
5. 申請人在「原住民身分認定及登記申請書」上簽名。
6. 附上具有原住民身分認定之連貫戶籍謄本。
7. 未成年子女依第七條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者,應另附經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同意之子女從姓並取得原住民身分約定書。
8. 未成年子女依第十條規定取得原住民身分者,應另附經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同意之子女原住民身分約定書。
9. 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結婚,依第十條規定變更為相同之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者,應另附經夫妻雙方同意之變更原住民約定書。

2-2填寫一次告知單並退件

窗口作業人員

前述有任何一項不符規定時,應主動填寫一次告知單,告知應補全何種證件或應由何人來申請,並予申請人收執。

3.查對相關資料

窗口作業人員

1. 查詢當事人戶籍資料,檢核具有原住民身分之連貫戶籍謄本是否齊全。
2. 當事人所附謄本不齊全時,應主動以傳真查詢戶籍資料表。
    傳真其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索取具有原住民身分之連貫戶籍謄本。

4-1審查資料並陳核

窗口作業人員

將申請人填寫之「原住民身分認定及登記申請書」及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資料或證明文件,審查後陳主管核定。

4-2未淮案件函退

窗口作業人員

審核不符合規定者,由戶政事務所函退申請人。

5.教育程度查註

窗口作業人員

審核符合規定者,由戶政事務所先行辦理教育程度註記。

6.辦理登記

窗口作業人員

審核符合規定者,由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7-1審核資料

審核人員

審核登記資料記事是否正確。

7-2更正錯誤資料

審核人員

審核人員發現記事有錯誤,應立即更正。

8.戶口名簿換發

窗口作業人員

換領戶口名簿。

9.通報及歸檔

承辦人

1. 申請案件辦理完竣後,應通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2. 完成作業程序及歸檔管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0
  • 發布日期: 2016-05-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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