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出生且在臺灣無戶籍的子女,回國後不辦理出生登記。依規定應於入境後向移民署申請核發定居證,再持憑定居證、戶口名簿、戶長或法定代理人(即父母,若一方未到者須附同意書)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辦理初設戶籍登記,不辦理出生登記。 備註:所有文件應繳驗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