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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可由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
2.持憑死亡者之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戶口名簿及國民身分證(須繳銷),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3.本項登記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應附繳委託書,且受委託人須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備註:所有文件應繳驗正本。
請問如何辦理死亡登記?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6
- 發布日期: 2016-05-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