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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國2年被代辦遷出國外,回國後應如何辦理恢復戶籍?

一、在臺有戶籍國民,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境滿2年以上未入境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辦理遷出(國外)登記。 二、上開有戶籍國民戶籍經逕為遷出登記者,如欲返臺定居,應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後,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持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辦理遷入登記。 三、應備文件: 1、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 2、國民身分證。 3、遷入他人戶內者應持遷入地戶口名簿。 (如欲單獨立戶者,應持單獨立戶證明文件,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zh_TW/394查詢)。 5、印章(或簽名)。 6、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187查詢,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https://www.ris.gov.tw/webapply/765上傳數位相片)。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6
  • 發布日期: 2016-05-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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