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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初領身分證(或補領),必須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申請,當事人應到所核對人貌:請攜帶當事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一張(不得戴有色眼鏡)、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身分證、印章、規費新台幣五十元(補領新台幣二百元)、戶口名簿或政府核發貼有相片之證件一種。若未成年人之父或母因故無法共同辦理,應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
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如何申請國民身分證?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6
- 發布日期: 2016-05-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