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行使)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子女印鑑章辦理,並附繳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入國證明文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父或母因工作關係,無法共同親自為其辦理印鑑登記時,可出具同意書,由當事人之父或母代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