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荔枝椿象防治

荔枝椿象防治
荔枝椿象防治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經現地會勘及專家學者建議,依據目前氣候狀況、荔枝及龍眼作物品種與生長期差異及荔枝椿象雌蟲發育狀況,將全國荔枝及龍眼產區分為高屏、嘉
南、中彰投雲及苗栗等4區,分別訂定最適宜的防治期,整合農民進行區域化學共同防治:

(一)高屏地區:
1️⃣荔枝:115年1月26日至2月28日。
2️⃣龍眼:115年1月26日至3月20日。

(二)嘉南地區:荔枝與龍眼-115年2月9日至3月20日。

(三)中彰投雲地區:荔枝與龍眼-115年2月9日至3月20日。

(四)苗栗地區:待定。

(五)分區以外縣市請洽農業部各轄區農業改良場提供防治建議。

核准之環境用藥,請逕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網站查詢。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06
  • 發布日期: 2026-03-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7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