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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共 44筆資料,第 2/2頁, 筆
- 31〈送達地址〉「戶政機關受理申請指定送達地址作業要點」,業經內政部於105年9月10日以內授中戶字第1051203211號令修正發布 2016-09-13
- 32〈異地受理〉有關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不存在之訴,經法院判決確定須辦理非婚生子女親子關係更正父母姓名、姓名更正及出生別更正等戶籍登記,爰開放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2016-08-31
- 33〈壽險通報〉戶政事務所通報壽險公會亡故者訊息轉請保險公司清查有無投保人身保險服務,自105年9月1日實施 2016-08-31
- 34〈門牌〉有關臺中市門牌編釘及門牌證明書收費標準施行日期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2015-12-28
- 35〈戶籍資料提供〉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第7條、第9條之1、第10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4年9月9日以台內戶字第1041203902號令修正發布。 2015-09-14
- 36〈異地受理〉有關「死亡(死亡宣告)登記」、「姓名變更登記」、「出生別變更登記」、「單獨戶長變更登記」、「因辦理戶籍登記所衍生之戶長變更登記,該戶籍登記得異地辦理者,得同時辦理戶長變更登記」、「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配賦錯誤(重複)更正登記」及「因性別變更衍生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登記」,得向任ㄧ戶政事務所辦理。 2015-06-26
- 37〈異地受理〉有關新增終止收養回復其本姓後,同時辦理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2015-05-21
- 38〈異地受理〉內政部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 2014-03-05
- 39〈異地受理〉新增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或離婚,除經駐外館處函轉者外,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一案 2014-02-17
- 40〈異地受理〉內政部新增生父母結婚而準正取得婚生子女身分,辦理親子關係更正父姓名登記、姓名變更登記及出生別變更登記,申請人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 2014-01-21
- 41〈異地受理〉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得同時向受理之戶政事務所申請補領國民身分證 2014-01-07
- 42〈異地受理〉內政部公告新增婚生否認之訴經法院判決確定須辦理親子關係更正父姓名、姓名更正及出生別更正等戶籍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自103年2月5日實施。 2013-12-24
- 43〈異地受理〉有關因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申請冠姓、回復本姓,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同時申請 2013-12-02
- 44〈異地受理〉新增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 2013-11-13
共 44筆資料,第 2/2頁, 筆